星期日, 10月 15, 2006

朋友 同事

週未又過,不知道大部份打工人仕有沒有相約同事們一起去吃喝玩樂呢?本人就沒有這個習慣,一直也會把同事和朋友分開,同事還同事,朋友還朋友。

本人看同事,會把他們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話不投機」的,而另一類當然是「酒逢知己」的了。「話不投機」的同事,當然是指一些在工作習慣和做人態度與本人背道而馳的同事。由於大家都不喜歡和大家合作的關係,這類同事當然少惹為妙,更莫說一起去Happy Hour。有機會和這類同事合作的時候,本人只會說聲Hi和Bye,然後做好自己本份就算了,做多了反而會使一些自我中心極强的同事不悅,所以,和「話不投機」的同事保持河水不犯井水的關係最好。而「酒逢知己」的同事,又分兩類。一類是有家室的,這類同事下班後會把大部份時間放在家庭上,而且年紀較大,茶餘飯後的話題喜好又有所不同,所以本人亦不好意思無無謂謂地打擾他們的家庭生活,最多只在工作期間說說風月,Bye完後加聲問候就算了。而沒有家室的「酒逢知己」同事,一般較為年青,理應可以成為一起玩樂的朋友。不過,可能是本人不喜歡敷衍地交朋友,但過份地和同事交心又恐怕給同事在某時某刻出賣,所以和同事們的應酬就可免則免。說到底,在商業社會上掙扎求全就如政治角力,縱使沒有害人之心,也應提防別人暗地裡在你背後插一刀,所以,本人和同事們都保持一定距離,以免惹禍。

和同事們保持距離,也有壞處。本人曾被一些同事們誤會以為本人和神憎鬼厭的前上司是同一夥兒而諸多留難,當中更有個女權婦解份子,使我吃盡苦頭。這女權婦解同事是一個經典,我敢擔保,任何一個和她曾經合作做事的人都會對她敬而遠之,有機會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