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月 18, 2007

致魔術師

對淫嬸嘅裁判,我嘅睇法,係另一個角度而非純字面意思。

學生報最大嘅爭議,大約係兩條問卷式問題:
你有無偷睇過親人冲涼?
你會幻想同咩動物做愛?

唔好意思,就字面意思同引導方式,呢兩條問題都唔會令我引起性衝動。

反而報章嘅風月版,意淫成份十足。

又,學生們响學生報攪風月版攪出個大頭佛,罪魁禍首係邊個?佢哋學嘅又係邊個?

我嘅角度,係學生們都係報章風月版嘅受害者。

淫嬸判報章風月版為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咁,會唔會又荼毒更多年青人,令佢哋失足更深呢?

或者可能我誤會咗魔術師,不過,魔術師你俾我睇到嘅係你認為要嚴懲一班被報章風月版荼毒咗嘅學生,但係對罪魁禍首嘅報章風月版又待以寬鬆嘅態度,咁對我嚟講係有D本末倒置,所以,我先幽你一默。


後加:關於召妓指南。

香港一般嘅召妓指南,都係介紹香港同國內嘅秘密風月場所。

請問,現時在香港同國內嫖妓,係唔係違法?

而引導他人違法,算唔算犯規?

點解,教人自殺、謀殺、吸毒、種大麻、提煉可卡因嘅書會被禁,而教人去邊度嫖妓嘅指南可以榮登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

連結鹹網可以被罰,連結雞竇可以雅俗共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