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26, 2008

黄小姐

一路食晚飯一路睇電視新聞,講航空業招聘會吸引七百多名前甘泉員工應徵,報導其間電台更訪問幾位應徵者,講到呢度,有人就自言自語:

「黃小姐?睇吓靚唔靚先…」

「嘩,空姐真係空姐,黃小姐幾得喎… 我都去應徵咯…」

及後發現生果亦有黄小姐嘅相片,我諗,傳媒响過千人之中揀人嚟做訪問,應該會揀啲上鏡嘅女仔。換轉如果俾我去揾人做訪問,我諗都唔駛諗一樣會揀個靚女,你話我歧視都係咁話架喇。

黃小姐,真係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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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對Royal Elastics波鞋,間斷地著咗差唔多十年,因為呢對波鞋著得好舒服,所以我對Royal Elastics波鞋幾有好感。十年,對舊波鞋都著到爛,新鞋已經買咗好幾對,係時候放棄對舊波鞋。但將佢親手放咗入垃圾筒之後,我發覺原來我真係唔捨得拋棄佢,始終佢陪我行咗十年人生路,翻山涉水,上刀山落油鑊亦毫無怨言。依家我仲十五十六好無拎番佢入嚟,但我知道我又唔會再著佢,屋企又無咁多位擺,點算好?

係咪我太感情用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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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個講窮,我又搭咀。

我屋企算窮,但我知比我哋更窮嘅,大有人在。

所以,我所講窮人嘅定義,係生活响同一個地方但又比我更窮嘅人。

貧窮與富貴,無分界線。講得人貧窮,就一定係同自己比較。

而比我更窮嘅人,大概應該係要靠行乞或以非法手段來生存嘅人。

所以我認為,貧窮,一定同罪惡掛鈎。

早幾晚去宵夜,食完後攞車,發現尾窗扑碎咗,而車內則凌亂不堪,一袋工具俾人偷去。

同樣嘅事,唔會响富裕地區發生。

無錯,窮,唔一定係苦事。窮人可以將偷番嚟嘅嘢變賣,換幾口香煙、幾杯咖啡或幾個Donut,嘆完後就可以大覺瞓,完全唔駛理聽日有無工開、有無飯食。返正,佢哋日日都係咁過。

而貧窮嘅受害者,即係架車俾人扑果個車主,該晚除咗失眠外,翌日仲要同警察局備案、報告返公司、點算財物損失、拎架車去整、買返所需嘅工具等等,精神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我對窮人,完全無同情心,亦無同理心。

我已經夠窮,你年青力壯有手有腳又唔係智障,但又要比我更窮,係你自己揀嘅,怨唔到人。

反貧窮示威,我只覺有人想渾水摸魚,我會眼火爆。

見到窮人,我會流露厭惡目光。

我。歧。視。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