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12, 2010

廣告

我是一個手痕的人,很多時不能容忍雙手閒著,尤其遇到軟綿綿細細粒的凸出之物,總喜歡將之揉捏,甚至將之捏爆!所以,由細到大,透明泡泡紙便是我止手痕的恩物,一拿上非要全部擠爆不可。別以為這是小數人的玩意,我相信喜歡擠爆泡泡紙的,大有人在。

我不是廣告專材,只是一個普通觀衆,所以,廣告對我來說最緊要是入腦,那管是具爭議性或低俗。小時候看過一個電視廣告,到現在還在我腦中,商品名字更是一想便記起。雖然,很多人也低貶這廣告不雅,但我認為這廣告爭取到觀眾的注意,所以也算是一個好廣告。



如果要用泡泡紙來宣傳一件商品,可以是甚麽呢?

今晚在學校男廁內看到一張泡泡紙貼在廣告廂中,手痕的我看見後便想伸手捏捏,行近一看便發現這是一個廣告設計。而在云云眾多的平面廣告之中,它最「凸出」,爭取到注意力。所以我想這廣告是成功的,而且蠻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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